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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方招标公告
作 者:王栋
来 源:经营发展中心
添加时间:2022-04-29

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合作方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利用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所属收费站、养护工区、监控中心等单位办公区的建筑屋面、露天停车场、院内闲置场地(不影响各单位、站区正常使用)和沿线中央分隔带、互通圈、隔离带、边坡等进行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1.2在沿线各站区进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点安装。以满足高速公路车辆需求。建设规模以实际建设为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方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由合作方对项目的资金筹措、设计、设备采购、建设、运营、养护维修、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也纳入本项目招标范围,由合作方负责。

2.3项目建设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运行调试期3个月。

2.4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自运行调试期满起至张石高速公路收费年限终止之日止。

2.5合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闲置资源场地租赁+电费打折的合作方式,所发电量优先供招标人使用并享受优惠电价,余电并入国家电网,所发电量不足以供招标人使用时,不足部分招标人仍使用国家电网的供给

在不影响站区和高速公路整体形象协调美观、整体建设规划和正常服务功能的前提下,合作方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设计、设备采购(采购市场优质品牌光伏组件)、建设、运营、养护维修、项目移交等项目实施。完成本工程内的业扩增容改造(须经招标人审核)、所有土建及安装:如新建地面和屋顶光伏阵列、屋面加固(如需要)、屋顶防水、新建车棚、新建充电桩、设备安装施工、电力电缆和光缆敷设、调试运行等,同时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建设、环保、消防、供电、安监等要求,并负责办理项目工程建设与运营所需的有关批复与证照(包括但不限于电网接入方案批复意见、购售电协议等),确保项目具备建设与运行条件,同时负责办理项目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电网、环保等验收),以及办理完成其他验收工作。本光伏发电项目所享受的国家优惠政策和河北省政府优惠政策,获得的补贴归合作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业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4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2 4 29日至20225 8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持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河北雄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定市容城县金容南街47号三楼314室)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519日上午09:30,地点河北雄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定市容城县金容南街47号三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为确保疫情期间招投标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比选申请人必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门卫进行健康码、行程码的核验等工作后方可进入河北雄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

 址:保定市北二环路6690号B座5楼

 话:0312-2460357

联系人:王栋    

招标代理:河北雄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金容南街47号三楼

 编:071700

 话:0312-5837071、18203221341

 真:0312-5837013

联系人:由旭伟 郑香

邮箱:xjtgczx_jyb@163.com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5年(20174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光伏发电建设投资项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1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过去1年(202141日至今)中不曾有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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