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移动式应急发电车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移动式应急发电车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通行费收入。采购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工作需要,对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一辆200KW移动式应急发电车、一辆50KW拖挂式应急发电车进行采购。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具备交货条件。
2.4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采购范围为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移动式应急发电车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维修保养及其全部相关工作,共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为具有所投项目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制造商应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商应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发电机组)。近3年内(2020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台移动式应急发电车的供货业绩。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按时间的先后顺序接受1家供应商。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不得参加。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3.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6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9日15时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5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保定市北二环路6690号B座)。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北二环路6690号B座5楼
电 话:0312-6797883
传 真:0312-6797883
联系人:韩君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联系人:蒋旭洁
电话:0311-69052002
传真:0311-69052033
电子邮箱:rhjtsyb@126.com
2023年6月8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询比采购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
注: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相关响应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