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日23:30左右,一辆车牌号为冀GB6098的大货车在我站缴费时,电瓶因故障而起火,顿时火花四溅,险情危急。收费员樊常波发现情况后,立即报告值班站长和监控室,备岗人员吴占宏见状,立即拿起收费亭旁的灭火器对着货车起火处喷洒,几分钟后火苗被熄灭。当发现车辆在驶离收费站车道时还有部分火花出现时,吴占宏拿着灭火器跟随车辆到达安全区域,并和司机一同把火彻底灭掉,在确认没有安全隐患后才让司机离开。因扑救及时,货车车身无大碍,车载货物无损失,最大程度地减少了车主损失,同时也保护了收费设施的安全。
他们的行为践行了“服好务、收费好”这个目标,得到了过往群众和司乘人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