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工区共有正式党员3人,到会正式党员3人,公司党办室主任及两名党员同志也共同出席。大会采用不记名选举的办法,最终全票通过选定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