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河北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决定自2019年5月15日起,河北境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22时至次日凌晨6时通行。22时前已经驶入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当提前从就近收费站驶离。对危险品运输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广大交通参与者有权监督、举报,公安、交通运输及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
辛木收费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传达给前勤班组每位职工。及时在收费、发卡窗口粘贴通告,并更改LED屏内容及时告知司乘人员。提醒广大司乘人员服从管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好高速公路平安、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