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7日零点左右,张石高速公路保定北收费站收费三班当班期间,一辆装载挖掘机的平板货车(车牌号为冀F:H7861)从103车道下道时,收费员接过通行卡输入卡机时,显示器显示该车从东洋河上道,应交通行费6005元,收费员进行唱收唱付后,司机对所交费额提出异议,并要求复称,收费员将这一情况汇报班长,班长来到现场向司机讲解了复称要求后同意其复称一次,通过复称该车费额不变,司机拒绝交费,把车倒出车道停在收费内广场,司机离车而去。班长将情况上报监控室,监控室经过查看该车信息,发现该车超限超载,不存在异议。同时班长安排收费人员注意该车动态,防止出现闯卡。
大约一小时后,该货车前边停了一辆轿车,货车上的挖掘机发动后移动到货车的后轮部位,凭借多年收费经验,估计该车要偷逃通行费,班长和监控人员密切关注着该车的一举一动,货车再次启动当前车驶过地称后货车停止,车上所载挖掘机移动到货车的前轮部位,导致货车与地秤接触面减少,造成货车吨位减轻,降低费额。结果显示该车应缴费额为一千多元,班长第一时间将情况反映值班站长,值班站长到达现场同班长再次对司机进行复称解释工作,并要求该车退出车道,把挖掘机停放好,进行最后一次复称,司机看到无法逃费只好按照要求再次进行复称,显示费额为5445元,司机表示认可,全额交付了通行费。
通过对该车逃费行为的有效治理,不仅为公司挽回了一定的通行费损失,同时也体现了收费人员打击逃费车辆的决心和态度,进化了收费环境,维护了良好的收费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