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HP-C081900440417-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昆高速公路曲阳南互通式立交增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京昆高速公路曲阳南互通式立交增设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冀交公路【2019】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京昆高速公路曲阳南互通为预留互通,位于京昆高速公路K216+520.154处,互通采用主线上跨被交路及匝道的B型单喇叭型式。其中主线全长约为1060米,主线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匝道总长约为1746米(包含构造物),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被交路改造段长约为1060米,被交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路基宽度18米;新建桥梁97米/1座,涵洞4道,拼宽通道1道,收费站1座。
工程施工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机电、房建、绿化等。本项目估算投资12657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采用代建+监理一体化模式进行建设,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批复,由代建人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代建和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2.2.1工程施工全过程代建:在本工程范围内配合政府等有关部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及 相关行业协调、合同管理、工程施工(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机电工程、房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等)全过程的建设管理、交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管理、配合相关审计、本工程所需第三方的管理和其他相关工作等。
2.2.2工程施工监理: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3项目代建管理服务期:
项目代建服务期:自“代建+监理”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4月,计划完工日期2019年8月底,其中施工工期预计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质,满足附件1要求的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6年3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4日9时00分至2019年3月20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报名,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支付招标文件费,支付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完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后,须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管理-报名”环节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报名、上传“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下载回执函”并下载“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的招标文件(hzb格式)。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311-66187855/85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3日14: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人在确保按时完成电子签到、解密的前提下,可自行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交通招投标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北二环路6690号B座5楼
邮政编码:071000
联 系
人:李彩云
电 话:0312-6797958
传 真:0312-6797575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邮 编:050024
联 系 人:蒋旭洁
电 话:0311-69052002
传 真:0311-69052033
2019年3月14日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1 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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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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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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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财务能力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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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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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上一年度(2017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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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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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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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8年内(2011年3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5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相关业绩(包括工程代建或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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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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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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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18年3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合同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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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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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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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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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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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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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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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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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
近8年内(2011年3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交)工日期为准)作为代建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2个公路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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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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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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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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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
近8年内(2011年3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交)工日期为准)作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承担过2个公路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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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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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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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岁以下,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
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聘用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安全和环境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近8年内(2011年3月1日至今, 以工程竣(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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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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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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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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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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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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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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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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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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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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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进行“导出”操作,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印章。
(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项目负责人情况;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进行“导出”操作,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印章。
(3)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4)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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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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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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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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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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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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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项目代建+监理方案: 45分
主要人员: 20分
业绩: 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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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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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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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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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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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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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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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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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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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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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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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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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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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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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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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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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建+监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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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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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代建+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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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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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3.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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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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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方案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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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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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6.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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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8.1-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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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代建+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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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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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6.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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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8.1-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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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进度及节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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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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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6.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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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8.1-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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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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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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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好,得3.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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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操作性强,得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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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和后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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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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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3.0-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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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4.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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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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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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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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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任职资格与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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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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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12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工程师,加2分,最多加2分;
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个作为代建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项目负责人的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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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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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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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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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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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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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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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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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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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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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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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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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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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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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相关业绩(包括工程代建或施工监理)加1分,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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