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HP-C08180237306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外场供电线路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关于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外场供电线路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公路【2018】618号文)批准。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8]E200号,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行费收入。招标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
2.2建设内容:
对张石高速保定段外场供电线路进行更换,原架空裸导线更换为架空绝缘导线(带钢芯)共计62916米,其中JKLGYJ-10-120/20 型架空导线共30048米, JKLGYJ-10-70/10 型架空导—1—线32868米;新立φ230-12 米水泥杆241个,新立 φ230-15 米水泥杆2个,新建 A10J5-12型钢管杆11基,新装YH5WS-17 /50型避雷器 132只,新装ZW32型断路器12台,新装 HGW9-12 /630 型隔离开关 36 组,新装高压计量 12 台,新装拉线 239 套。
2.3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 2019年1月,计划工期3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外场供电线路改造工程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5年1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4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9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0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北二环路6690号B座5楼
邮政编码:071000
联 系 人:郭梓璐
电 话:0312-6797883
传 真:0312-6797882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政编码:050024
联 系 人:蒋旭洁
电 话:0311-69052002
传 真:0311-69052033
电子邮件:rhjtsyb@126.com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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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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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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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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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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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17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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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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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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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2015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独立承担过1个供电线路工程施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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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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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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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17年12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供电工程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供电施工合同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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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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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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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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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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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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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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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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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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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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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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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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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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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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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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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价低的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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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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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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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8)投标人未提出分包计划。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同一标段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同一标段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中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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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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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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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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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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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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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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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列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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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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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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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40分,其中: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主要人员:10分
企业业绩:10分
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60分,其中:
评标价60分、其他因素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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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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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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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以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报价函大写金额报价不一致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
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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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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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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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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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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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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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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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细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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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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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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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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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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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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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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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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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得2.6-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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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合理,得2.1-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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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得1.8-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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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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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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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技术措施科学合理,得2.6-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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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技术措施较合理,得2.1-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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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技术措施基本满足需要,得1.8-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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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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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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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完善、保证措施合理,得2.6-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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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较完善、保证措施较合理,得2.1-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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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一般、保证措施一般,得1.8-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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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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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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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完善、保证措施合理,得2.6-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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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较完善、保证措施较合理,得2.1-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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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一般、保证措施一般,得1.8-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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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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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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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完善、保证措施合理,得2.6-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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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较完善、保证措施较合理,得2.1-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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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一般、保证措施一般,得1.8-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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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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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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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完善、保证措施合理,得2.6-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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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较完善、保证措施较合理,得2.1-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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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一般、保证措施一般,得1.8-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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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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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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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得1.9-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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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合理,得1.6-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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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得1.2-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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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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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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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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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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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6分。
近三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每承担过1个供电线路工程施工的业绩,加4分,最多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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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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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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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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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6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60+偏差率×100×E2;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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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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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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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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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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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要求业绩得6分。
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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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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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3.4.5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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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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