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东杏花沟大桥监测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081701121183-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东杏花沟大桥监测研究项目已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批准实施,文号:冀交投事[2017]73号。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7】162号。资金来源来自通行费收入。招标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
2.2项目概况:
桥梁安全监测技术是保障桥梁结构运营安全的有效手段。部分大跨径和特殊结构桥梁已在建设期与运营期针对桥梁安全状态进行监测;而对于中小跨桥梁,除每年组织定期检查,并未采取相应的桥梁安全监测技术。中小跨桥梁的安全监测的关键技术尚处于起步阶段,应用潜力巨大。
“中小跨径桥梁结构网级安全监测与评估”科研课题是交通运输部重点科技项目,课题于2015年2月在交通运输部立项。目前“中小跨径桥梁结构网级安全监测与评估”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已完成相关基础理论研究工作,选定了张石高速保定段东杏花沟大桥作为示范工程,开展中小跨径T梁结构桥梁的示范应用研究。
按照课题研究进度计划,开展张石高速保定段东杏花沟大桥监测研究项目建设,研究中小跨径T梁结构监测理论、监测系统设计与实桥监测项目示范应用,建立具有一定集成度的张石高速保定段东杏花沟大桥安全监测系统,突破现有桥梁监测系统在数据采集、分析、处理和利用上的不足,实现张石高速保定段东杏花沟大桥远程实时安全监测、在线网级安全评估预警的功能,最终形成针对中小跨径T梁结构的先进、通用、经济、耐久的安全监测技术,保障该类桥梁结构的运营安全。本项目各项内容的实施均需按照课题研究工作大纲要求开展,并通过课题组的验收。
2.3服务期限: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后期维护期60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东杏花沟大桥监测研究项目,分为1个标段,研究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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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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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桥梁外观检查、材质状况与状态参数检测评定
2、桥梁安全监测系统方案编制
3、桥梁安全监测系统施工图设计
4、安全监测系统设备比选、购置
5、安全监测系统设备现场安装与调试
6、安全监测数据进行整理
7、安全监测系统进行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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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和足够技术支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试验场地、设备、资金条件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
3.5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近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2016年9月至今)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按规定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线上报名(已办理河北CA数字证书)
已办理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注册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25日上午9:00时至2017年 9 月29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陆"惠招标"(www.hbidding.com),使用河北CA登录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无需现场报名。招标代理对通过报名审核的投标人网上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方式二:线下报名(未办理河北CA数字证书)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25日至2017年 9 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新版可提供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1楼大厅)进行报名审核,通过报名审核的投标人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 bidding.com)进行线上投标信息注册后,网上发售电子招标文件。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311-69052012。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试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和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适用于电子投标)
6.1.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7日上午9:30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使用投标人河北CA数字证书上传完成惠招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
6.1.2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递交(适用于纸质投标)
6.2.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7日上午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6开标室(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
6.2.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ebggzy.cn)和《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http://www.hebtig.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北二环路6690号B座5楼
电 话:0312-6797958
传 真:0312-6797575
联系人:李彩云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电 话:0311-69052002
传 真:0311-69052033
联系人:罗珊珊、蒋旭洁
电子邮件:rhjtsyb@126.com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李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311-69052012
9、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
2017年9月25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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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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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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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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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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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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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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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2012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担过1项桥梁相关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已通过鉴定或在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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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研究人员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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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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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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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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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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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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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近五年(2012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过1项桥梁相关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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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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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誉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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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近1年(2016年9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任何公路合同中因违约而被解除合同。
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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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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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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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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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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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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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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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第三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则以第一个信封满足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较多的优先。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试行电子评标,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评审为准。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其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评审,则不能通过初步评审。如因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评审,则评审其纸质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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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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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
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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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1项规定;
(2) 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2项规定;
(3)投标人的研究人员资格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3项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4项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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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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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
初步评审
(适用于电子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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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完成时,需使用投标人的河北CA电子证书进行加密;
(2)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进行(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印章;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8)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0)投标人没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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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
初步评审
(适用于纸质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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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8)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0)投标人没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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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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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
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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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部分)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15分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10分
c. 投标人的信誉 5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部分)
d. 对研究项目的理解与认识 10分
e. 项目研究实施方案 30分
f. 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 7分
g. 质量、进度保障措施 8分
h. 研究预期成果及推广前景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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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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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适用于电子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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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完成时,需使用投标人的河北CA电子证书进行加密;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进行(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印章。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4)投标人没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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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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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适用于纸质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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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4)投标人没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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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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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封
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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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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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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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封
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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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i. 评标价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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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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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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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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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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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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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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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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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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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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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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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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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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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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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五年内(2012年9月1日至今)参与过1项省部级桥梁监测类研究项目加2分,最高得2分;
2、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经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加2分,国际先进水平加1分,最高得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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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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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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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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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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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正高级职称,加2分,最高得2分;
近五年内(2012年9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完成人主持研究项目,每有1项加1分,最高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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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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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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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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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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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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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研究项目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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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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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项目研究的目的与意义是否把握准确、描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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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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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内外研究现状是否了解深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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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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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内高速公路建管需求的认识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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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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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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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研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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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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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外观检查、材质状况与状态参数检测评定方案内容是否全面、合理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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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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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测系统方案是否全面、合理可行,监测指标是否具有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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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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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测系统施工图内容是否全面,测点布设、设备选型、供配电、通信等设计内容是否达到相应的设计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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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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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测系统设备比选购置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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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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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测系统设备现场安装与调试方案是否全面、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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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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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测系统维护管理方案是否科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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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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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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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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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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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进度安排是否合理、科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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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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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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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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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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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具体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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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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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保证措施是否具体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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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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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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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成果及推广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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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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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成果是否符合招标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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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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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应用前景是否把握准确、描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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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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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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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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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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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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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其余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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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1;E2=0.05;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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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编写评标报告。
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做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7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 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10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