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灌缝机采购已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以冀交投事[2017]73号批准采购,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7]109号。项目业主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灌缝机采购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灌缝机采购,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共1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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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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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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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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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缝机(含开槽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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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料箱容积≥500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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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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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设备具体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供货期:3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符合最新国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满足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3.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3.6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近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在过去一年(2016年7月至今)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1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生产厂家投标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代理商投标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公共资源大厦217会议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ebggzy.cn/)、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hebtig.com)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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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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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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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代理 :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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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保定市北二环路6690号B座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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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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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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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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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312-6797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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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311-68129271 13933031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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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312-6797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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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311-68129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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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设备制造商授权书格式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4:评标办法
附件1:设备制造商授权书格式
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致:(招标人全称)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定和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唯一的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理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 (项目名称)招标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 (设备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认可和确认(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我方将作为上述投标的共同投标者并联合以及分别地对投标要求负责。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以此为证。
投标人: (盖章) 制造商: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职务: 职务: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注:若为进口设备需提供国内总代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委托书,以上格式可相应调整,但不得修改实质性内容,同时需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产品授权代理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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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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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表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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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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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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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生产经营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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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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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经营范围之内;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书;设备制造商满足前款制造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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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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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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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内(2014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5台(套)类似货物的销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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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代理商不可用生产商业绩,生产商可以用代理商业绩。类似货物的销售业绩应为代理商或生产商销售的本次投标品牌的业绩。
附表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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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誉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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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近1年(2016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合同中因违约而被解除合同。
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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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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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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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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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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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款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形式。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第一个信封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然后对通过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第一信封得分+第二信封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价低的优先;投标价也相等的,以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中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2要求的类似业绩累计合同金额多的投标人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如通过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时,均开启其第二信封;通过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的投标人仅为1名时,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是否开启其第二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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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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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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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正、副本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一致,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保证金、供货周期、质保期;
b.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投标文件,且组成齐全完整;
c.提交投标文件的标段与购买招标文件的标段一致;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资格审查资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代理商投标的,制造商的资质证明文件逐页加盖了制造商的单位章。
(4)代理商报名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法定代表人在授权委托书的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c.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与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 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8)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13)投标人的主要设备参数(带*的条款)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要求。
(1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二、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且投标人在指定位置盖章、签字;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报价函、投标报价表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4)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书面设备清单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设备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报价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
(5)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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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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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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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文件、材料;代理商投标时,提供的生产商营业执照合格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文件、材料有效;
(2)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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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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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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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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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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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和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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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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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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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响应情况:50分
投标企业类似业绩:10分
售后服务体系:10分
投标价: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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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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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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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的技术规格参数(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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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主要技术要求,得15分;
每有一项技术规格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价加2分,本项最多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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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的技术性能(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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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性能一般,得15~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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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性能较优越,得18.1~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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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性能优越,得21.1~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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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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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类似业绩(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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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最低资格要求得6分,近3年内(2014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3台(套)同类设备供货业绩加1分,不足3台(套)不加分,最多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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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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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体系(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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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两年以上(含两年)加2分。
售后服务承诺满足用户要求,售后服务体系完备的得6.1-8分;
售后服务承诺周到,具有服务体系的得3.1-6分;
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的得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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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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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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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E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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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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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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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进行打分。
(3)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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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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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修改为: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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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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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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