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增设标识站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比选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
2.2项目概况:在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张家口方向K304+800、石家庄方向K306+100处,利用门架式可变情报板分别设置一套车牌自动识别标识站,识别结果就近接入涞源东收费站通信系统,上传至片区拆账中心,实现多路径情况下车辆通行费精确拆分。
2.3建设工期:1个月;
2.4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共计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比选申请人为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近三年(2013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具备足够的技术人员、施工设备、管理能力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63号)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在此之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至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保定市北二环路6690号B座)。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比选申请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和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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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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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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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代理 :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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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保定市北二环路6690号B座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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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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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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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伟、檀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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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12-6797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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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11-68129271 13933031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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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312-6797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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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311-68129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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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