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度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路基、路面、桥隧及沿线设施检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核准,核准文号为冀交招核字[2016]61号。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招标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路基、路面、桥隧及沿线设施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
2.2建设规模:张石高速公路涞源(张保界)至曲阳(保石界)段位于保定市中西部,路线起于涞源县伊家铺北的张家口保定市界,经涞源、易县、涞水、涿州、定兴、徐水、满城、顺平、唐县、曲阳十县,止于曲阳县晓林镇西侧保石市界。路线主线全长263.156公里。密涿支线长26.45公里。
2.3检测内容:
(1)路基技术状况检查,路面结构强度(检测路段的20%)、路面平整度、路面行驶质量、路面车辙深度、路面抗滑性能、路面损坏状况检查,桥隧等构造物定期检查,沿线设施技术状况检查;(2)对所检测的以及业主提供检测数据整理分析及报告编制(含养护管理系统标准数据录入及维护);(3)对检测结果和主要病害进行分析,提出有效的养护对策、措施。
2.4检测期:预计开始日期2016年10月,计划检测期为1个月。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为2016年度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路基、路面、桥隧及沿线设施检测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和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家单位报名投标。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处置情况反馈检察机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经法人授权的非独立法人还需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装订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jyzt.hebpr.cn)网上注册,并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电话0311-66635531)。凡不按照要求进行资格确认的单位无法办理业务、无法递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9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7开标室(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http://www.hebtig.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hebggzy.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北二环路6690号B座5楼
邮 编:071000
电 话:0312-6797958
传 真:0312-6797575
联系人:李彩云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16
电 话:0311-69052002
传 真:0311-69052033
联系人:罗珊珊、蒋旭洁
日期:2016年9月19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2、资格审查条件
3、评标办法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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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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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资格审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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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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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和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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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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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绩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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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内(2011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的成功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和桥隧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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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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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誉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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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15年9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合同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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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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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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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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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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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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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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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
近5年内(2011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和桥隧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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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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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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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近5年内(2011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和桥隧检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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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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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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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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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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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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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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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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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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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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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8)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0)投标人没有相互串通投标、没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同时投标。
(13)投标文件正副本的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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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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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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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评标办法附件“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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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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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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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试验检测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试验检测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试验检测清单)未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①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②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③未按投标函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报价大小写;
④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大写有语法错误,不能明确报价;
(4)未修改招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工程量清单;
(5)投标文件正副本的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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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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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封
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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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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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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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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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评标办法附件“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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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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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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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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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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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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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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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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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案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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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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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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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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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与本项目的相关具体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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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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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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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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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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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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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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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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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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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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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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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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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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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案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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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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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工作大纲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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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合理,措施一般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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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可行2.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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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先进,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5.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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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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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般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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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可行2.1-5分
|
|
科学先进、严密5.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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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流程8分
|
欠合理,措施一般0-2分
|
|
合理,可行2.1-5分
|
|
科学先进,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5.1-8分
|
|
对病害类型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建议和维修方案8分
|
欠合理,措施一般0-2分
|
|
合理,可行2.1-5分
|
|
科学先进,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5.1-8分
|
|
承诺出具的检测成果及后续服务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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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的检测成果不符合国家规定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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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成果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后续服务较完善2.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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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测成果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后续服务完善5.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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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难点分析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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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合理, 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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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可行1.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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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先进,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3.1-5分
|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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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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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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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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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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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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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内(2011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有1项高速公路检测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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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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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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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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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内(2011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每有1项高速公路检测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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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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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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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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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内(2011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检测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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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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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信誉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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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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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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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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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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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前三名(若第三名存在并列,则按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里面检测业绩数量较多者优先;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评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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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投标价得分计算公示: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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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本办法规定,独立评分并签署姓名。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各投标单位得分等于各项得分(各项得分为各个评委独立打分之后的算术平均值)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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