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办公大楼监控大屏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比选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2.2建设规模:
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拟将公司总部的520室建设为路段视频监控中心,房间大小(长670cm,宽450cm)。通过互联网传输技术将顺平和金家井两个分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传输至监控总中心,在监控总中心安装一组由8块46寸拼接屏组成的电视墙,用于显示两个分中心上传的实时图像,图像包括全路段收费车道图像、收费亭内图像、外场全程监控图像、隧道监控图像等。拼接控制器将视频信号解码上墙,实现图像切换、拼接、漫游、开窗、轮询等功能。
监控中心图像利用张石高速保定路段公司现有互联网进行监控视频的传输,在降低建设成本的同时实现相应功能,此次传输方式根据H.264压缩算法和同时访问的视频通道路数来计算带宽。
2.3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 2016年10月,计划工期1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办公大楼监控大屏建设项目,包括供货、运输、仓储、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交付和24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共分为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四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2年12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包括监控系统)的施工。具备足够的人员、设备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信誉良好。
3.2比选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持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单位章)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9日9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会议室(保定市北二环路6690号B座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和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北二环路6690号B座4楼
电 话:0312-6797976
传 真:0312-6797585
联系人:唐烁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10
电 话:0311-69052002
传 真:0311-69052033
联系人:蒋旭洁
电子邮件:ahzb6@126.com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