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报刊发了一条消息,消息称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草案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草案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将收容教养修改为专门矫治教育。草案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消息后面的评论是一致的支持,说到未成年人犯罪,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到前阵子异常火爆的,根据小说《坏小孩》改编的十二集电视剧《隐秘的角落》,剧中主人公朱朝阳就是世俗眼中公认的好孩子,听话懂事的学霸,也是因为智商高,知道未满十四周岁不负刑事责任,所以对杀死同父异母的妹妹的事情毫不畏惧!原著里的朱朝阳更是心思缜密,一路连环设计杀人,把不喜欢的人,有威胁的人统统杀死后还用一本假日记将凶手嫁祸到同伴身上,这样的孩子就算年年考第一又能怎样,这难道不是恶魔吗?还有前阵子新闻里强奸杀人的十三岁男孩因受未成年保护法保护而逍遥法外,男孩本人及其父母毫无悔改之意,受到全社会谴责,被害女孩一家诉求无门悲痛欲绝。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信息获取更加快捷便利,十三四岁的年纪已经是初中生了,什么都懂,已经有自己的世界观和善恶的观念,我们相信大部分孩子都是好的,但是有个别不怀好意的孩子就像朱朝阳一样的懂未成年人保护法知道自己不用负刑事责任,披着法律的保护伞为非作歹,那会对社会造成多大的危害!时常曝光出来的学校霸凌事件早就应该值得警惕了,孩子也不是都是单纯无辜的,不是所有孩子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人之初,性本善,所有的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是带着天使的翅膀,但是在人世间受到坏环境的熏染慢慢褪去翅膀甚至长出恶魔的獠牙,每个坏小孩的成长环境都是不太顺利,就像朱朝阳父母离异,爸爸喜欢妹妹对他们母子不闻不问,妈妈辛苦赚钱对他管教严厉,他自卑敏感又好强,表面上听话懂事骨子里严重扭曲,得不到真正的关心和爱护,才会在特定的环境和事件中,变成了“坏小孩”,有些“坏小孩”先是家里有不负责任的父母,对孩子不管不顾,造成孩子心里不健康,而由于孩子无心学习,被老师视为异类,拖后腿的累赘,各种冷言冷语寒了他们的心就索性破罐子破摔了。还有被父母宠坏了的孩子,从小就是说一不二,父母都是听他指挥,心里没有畏惧行动没有底线,最后酿成大错害了别人毁了自己。
所以,法律的修改,一方面是适应社会的发展,保护该保护的,惩治该惩治的。另一方面也是让我们认清,孩子的成长是每一个家庭、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家长必须负起责任关心照顾好孩子,不能无原则溺爱也不能随意打骂冷落。学校要关心关爱问题儿童,关心他们家庭情况,及时关怀心理受创的孩子,文化教育素质教育心理教育同等重要。全社会要给予问题儿童更多的宽容和关爱,让他们迷途知返,不要酿成更大的危害,只有家庭,学校,全社会共同努力,定当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