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HP-C081700490464-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2017~2022年养护设计及检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以《关于印发”十三五”养护管理发展规划的通知》批准,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7】108号)。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张石高速公路涞源(张保界)至曲阳(保石界)段位于保定市中西部,路线起于涞源县伊家铺北的张家口保定市界,经涞源、易县、涞水、定兴、徐水、满城、顺平、唐县、曲阳,止于曲阳县晓林镇西侧保石市界,路线全长289.606公里,其中主线全长263.156公里。共设互通立交23座,分离式立交30处,特长隧道4座、长16234米,长隧道12座、长20729米,中长隧道6座、长3540米,短隧道19座、长4296米,特大桥10座,长12150米,大桥204座、长48330米,中桥266座、长16667米,小桥359座、长4966米,天桥47座、长4454米,涵洞425座,长15342米,收费站13处,服务区9处,设计时速为80-12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后,根据交通部门统一编排,公路编号分别为S69张石高速公路、S66唐涞高速公路和G5京昆高速公路。其中,涞源至涞水段(S66段、S69段)主线长127.572公里,除S66段K321+140--K312+010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米以外,其余路段均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涞水至曲阳段(G5段),主线全长135.584公里,路基宽度34.5米,全线双向六车道;密涿支线段(S2401)全长26.45公里。
2.2检测及设计周期
检测周期为2017年至2022年;设计周期为2018年至2022年。
每年的9月1日前对张石高速保定段进行检测,并提交公路技术状况评价报告,提出相应的养护计划;依据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批准的养护计划,60天内完成外业调查、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批复后7天内完成招标所需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的编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直到竣工验收。
2.3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段,对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全线进行2017-2022年定期检测和养护设计服务。每年度进行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依据检测结果,分析病害产生原因,针对每年道路使用情况制订养护计划,提出治理方案,并进行2017~2022年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年度病害治理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交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文件所需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咨询服务工作。
|
合同段
|
主要工作内容
|
|
1
|
一、年度定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
(1)路基技术状况检查,路面结构强度(抽检检测路段的20%)、路面平整度、路面行驶质量、路面车辙深度、路面抗滑性能、路面损坏状况检查,桥隧等构造物定期检查,沿线设施技术状况检查;(2)检测数据整理分析及报告编制(含养护管理系统标准数据录入及维护);(3)对检测结果和主要病害进行分析,提出有效的养护对策、措施。(4)根据实际路况对每年的检测内容进行调整。
2017年对大桥及特大桥观测点进行设置,并完成2017-2022年观测点的维护及观测。
二、养护设计服务:指通过检测评定,根据病害进行养护设计。包含路基路面病害处理、隧道土建病害处理、全路段罩面、正常检测的二类桥重要部件的维修处理、三类桥的加固维修、沿线设施的更换及维修。
1、依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结果,拟定大中修工程范围及规模,并提出详细的养护建议计划。
2、依据交投集团批准的养护计划,进行大中修养护设计。
3、编制招标文件所需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以及后续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
4、第一年编制五年养护规划,以后每年进行动态调整。
5、其它技术咨询服务。
三、2018-2022年每年度桥梁、隧道土建部分、高边坡、高填方安全隐患排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及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
3.5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4.行贿犯罪行为查询
近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2016年7月至今)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1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凡不按照要求进行资格确认的单位无法办理业务、无法递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8日上午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6开标室(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hebggzy.cn)和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hebtig.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北二环路6690号B座5楼
电 话:0312-6797958
传 真:0312-6797575
联系人:李彩云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51
电 话:0311-69052002
传 真:0311-69052033
联系人:蒋旭洁
9.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
日期:2017年7月14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
业绩要求
|
|
1、近5年内(2012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累计200km以上的高速公路路面检测业绩(单个检测合同必须同时包含路面损坏、路面平整度、路面车辙、路面抗滑性能检测);
2、近5年内(2012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2项高速公路桥隧检测业绩。
3、近5年内(2012年7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2012年7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过1项高速公路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
|
桥隧检测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2012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桥隧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公路检测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2012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设计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2012年7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作为设计负责人负责过1项高速公路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 誉 要 求
|
|
投标人在近1年(2016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设计合同被解除。
商业信誉良好,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Ⅰ。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第三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则以第一个信封满足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较多的优先。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
2.2
|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设计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2.3
|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0)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投标人名称和公路设计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信息一致。
(13) 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但不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4)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
|
|
2.5
|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5分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15分
c. 投标人的信誉 5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d.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 10分
e. 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0分
f. 本项目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10分
g. 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分
h.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
|
2.7
|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大写金额不存在语法错误,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
|
2.9
|
第二信封澄清
|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
2.10
|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j. 投标价 10分
|
|
2.12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无
|
续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a.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25分
|
类似业绩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近5年内每增加50公里高速公路检测项目加1分,最高得4分;
近5年内每增加1项高速公路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加1分,最高得6分。
|
|
b.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9分;
|
|
项目负责人
|
近5年内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
|
|
桥隧检测负责人
|
近5年内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
|
|
公路检测负责人
|
近5年内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
|
|
设计负责人
|
近5年内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
|
|
c.
|
投标人的信誉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5分。
|
|
d.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
|
1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5分)
|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基本全面,得3分;
|
|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无漏项,得3-4分;
|
|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5分;
|
|
总体思路
(5分)
|
检测和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基本吻合,得3分;
|
|
检测和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吻合,采取了部分优化措施,得3-4分;
|
|
检测和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高度吻合,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优化并适合本项目,得4-5分。
|
|
e.
|
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6分
|
|
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6-8分;
|
|
项目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8-10分。
|
|
f.
|
本项目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10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6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6-8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8-10分。
|
|
g.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10分
|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6分;
|
|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6-8分;
|
|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8-10分。
|
|
h.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3分;
|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3-4分;
|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4-5分。
|
|
i.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评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注:1、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2、缺项则该项得0分。
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编写评标报告。
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做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7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 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10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